认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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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修仁德、济世养生”


同仁堂品牌创始人乐显扬认为 “可以养生、可以济人者, 惟医药为最”,并把“同仁”二字命名为堂名,认为“公而雅”。

《周易》“同人卦”天火同仁,象征同类会聚、齐心无私、协力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卦辞曰“亨”,即通达顺利;汉黄石公《素书 • 安礼》“同仁”一词,指同行仁德者;韩愈《清边郡王杨燕奇碑文》用“同仁”一词,取一视同仁之意。乐显扬融合上述三意,命为堂名,既包含了儒家推崇的“天下为公”的思想,又蕴含了《尔雅》关于“义”、“正”的道德要求。

“同修仁德,济世养生”是对同仁堂作为中医药企业的初心、使命和精神的新概括、新总结,表达的是同仁堂人立志以服务人类健康为己任的理想和追求。

1669年(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在北京创办同仁堂药室,标志着同仁堂品牌创立。

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时任太医院吏目的乐显扬因医术高超、医德高尚,被康熙皇帝诰封为“登仕佐郎”

1702年(清康熙四十一年),乐凤鸣在北京前门外大栅栏开设同仁堂药铺。

1706年(清康熙四十五年),乐凤鸣编写完成《同仁堂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简称《同仁堂传统配本》)和《同仁堂虔修诸门应症丸散膏丹总目》(简称《同仁堂药目》),为同仁堂制作药品建立起严格的选方、用药、配比和工艺规范。

1723年(清雍正元年),同仁堂开始为清宫供御药,历经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八代皇帝,长达1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