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iPhone转发:0回复:0喜欢:0
$浙大网新(SH600797)$ 17日讯,教育部、科技部近日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免除高校领导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