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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税率30%(后面卖的时候税率会更高一点,但差别不大,暂时都按30%算),1万股期权,算一算:
1、38时行权,交税(38-30)*10000*30%=24000
2、48时行权,交税(48-30)*10000*30%=54000
3、少交税 54000-24000=30000
少交税30000美元。
好像真的很划算,可是真的对吗?
期权行权有现金行权,有卖出行权。其实上面行权的时候是采用现金行权方式计算的,行权时候需要支出30*10000+24000=324000美元的现金。
如果有324000的现金在38的时候买入股票48卖出,将获利324000*10/38=85263美元。
1和2的区别不只是期权行权方式的差别,还包含现金的差别。要真实比较两种行权的差别,要不1采用卖股行权方式要不2算上现金买股的收益。其实第一种的收益大多来自于那付出现金的投资收益,而不是期权的收益。我们把第一种方式采用卖股行权来做个对比,计算真实收益:
1、38卖股行权后,股份数目还剩下 (38-30)*(1-30%)*10000/38=1473.7股,48时卖出获利 1473.7*48=70737美元
2、48时直接行权卖出,获利(48-30)*(1-30%)*10000=126000美元
所谓的“合理避税 ”损失 126000-70737=55263美元。因为把324000美元现金的投资收益85263美元错误的算入了这种行权方式的收入里面,算出来反而多挣30000美元。
真实的行权是卖股行权,现金行权其实那现金还不如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考虑股东买入上的限制等)。期权实质上是不亏损的杠杆,早期行权丢失杠杆和承担下跌亏损的风险,得不偿失!
现在仍然有一堆理财专家和聪明的人有错误的认识。
好文,收藏
我博客连接里面还推导出因为资本利得税,应该不分红,这点巴菲特好像有说也是这么做的。推导出那公式和公式解读后对这点才算真正有所理解。
可以看这个,里面比较完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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