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月月分红的红利国企ETF连续三个月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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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红利国企ETF(510720)发布第三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方案为0.041元/10份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为7月12号,现金红利发放日为7月18日。这也是红利国企ETF上市后连续第三个月分红。

可月月分红,每年最多分红12次

区别于市场上大多数红利产品,红利国企ETF(510720)的最大特色是“可月月分红”,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每年最多分红12次。红利国企ETF每月均会进行月度评估,决定是否将一部分基金的超额收益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者。

自2024年5月15日上市后至今,红利国企ETF连续三个月分红。前两次分别是在5月和6月,分红方案为0.031元/10份基金份额、0.041元/10份基金份额。目前又公告了第三次分红,本次分红方案与上次相同,为0.041元/10份基金份额。

红利国企ETF如何做到每年多次分红?

机制上看,红利国企ETF(510720)有望多次分红的原理来自于标的指数上证国企红利在编制策略上对高股息行业的有效覆盖,使得指数拥有较高且持续稳定的股息率、以及较好的二级市场表现。

从行业分布角度看,当前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成分股所占行业中,煤炭、银行、交通运输等低估值、高股息行业占比最高,权重占比分别达到了30.7%、26.5%、18.7%;从成分股市值分布来看,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成分股中,500亿以上市值成分股权重占比达到了52.21%,千亿以上市值成分股权重占比46.32%,集合了A股大批大体量央国企上市公司。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7/8。指数成分股及行业分布变化波动,仅供参考)

事实上,央国企是A股市场的分红主力,无论是分红规模还是分红意愿都显著高于民营企业。分红本来也是央国企最常使用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助于获得价值认同和估值修复。因此,聚焦高股息央国企的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过去几年股息率亮眼,而且持续性较好。

截至7月8日,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近12个月股息率达6.33%,超过红利指数、红利低波、红利低波100、中证红利深证红利等主流红利指数,同时也远超沪深300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等市场主要宽基指数。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7/8。指数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从指数过往表现来看,在“红利”+“中特估”的双重增益加持下,上证国企红利指数在近年来在市场震荡中表现明显占优。

截止7月8日,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近三年涨幅为36.05%,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7.76%,沪深300下跌33.82%。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7/8。指数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穿越震荡市场,红利国企配置价值凸显

过去几年,红利板块走强有明确的宏观背景。伴随经济增速中枢的下移,红利回报的确定性优势进一步凸显。随着市场整体利润增长速度放缓,股息率在5-6%以上的红利资产逐渐受到市场青睐。并且,在近年来的震荡市场行情中,红利资产凭借稳定分红和高股息的特性,在震荡或下行市场中表现良好,具备一定的防御属性。

从政策面来看,“新国九条”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分红情况,为分红策略提供了沃土。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严监管和高质量发展,严把上市准入关、完善减持和分红监管、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新国九条”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多次分红,常年不分红和分红较少的上市公司有被警示风险。在此基础上,基本面稳健、估值合理、股息率高的国企有望持续受益。

作为高股息、高分红的代表,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本身具备红利和“中特估”的双重属性,在新“国九条”的背景下有望继续有所表现。投资者不妨通过红利国企ETF(510720)把握相关配置机会。

上证国企红利指数具备红利和“中特估”的双重属性,叠加新“国九条”长期指引下,后续有望继续有所表现。投资者可以通过红利国企ETF(510720)把握相关配置机会。

注:红利国企ETF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4、基金管理人可每月进行评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评估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提及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提及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阅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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