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5家券商齐吃罚单,事关这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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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 晨曦

按照“周五见”的惯例,证监会又出手了!

11月11日,证监会官网一次性公布了10份行政监管措施,分别开给招商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华安证券、国泰君安5家券商及相关业务当事人、负责人。从案由上看,主要涉及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到位等。

注册制下,以券商为代表的中介机构“靠谱”程度格外重要,监管力度也不断从严。此次点名通报中,证监会亦多次强调,相关券商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来看详情——

投行内控不完善

5家券商遭监管点名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这是此次5家券商被监管点名的“通病”。但落实到具体方面,各家券商的“内控不完善”又各自有其表现形式。

招商证券:项目人员修改文件

未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

证监会指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主要涉及两个项目:一是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二是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上述项目存在对外报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对此,证监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与此同时,证监会对珠海冠宇上市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直指二人问题: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招股说明书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类似地,大连港项目的两名财务顾问主办人也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民生证券:质控内核把关不严

民生证券同样存在投行内控问题及廉洁从业两项问题。证监会指出,民生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组织架构独立性不足,中小企业发展部履行质量控制职责的同时还存在承做投行项目的情况,部分项目质控、内核把关不严。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对此,证监会对民生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要求民生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此外,证监会要求民生证券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与民生证券一同被点名的,还有公司的三名负责人,分别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和时任中小企业发展部部门负责人。由于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三人均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联储证券: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证监会指出,联储证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基于此,联储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被要求认真查找整改、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进行内部问责。

与此同时,联储证券也遭遇了“双罚”,时任分管投行高管被认为对相关违规负有管理责任,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华安证券: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

华安证券的投行内控问题在于: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投行条线部分专职合规人员薪酬未达标,部分项目在内核会议前未开展问核工作等。

证监会对华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华安证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国君:内核意见回复前

即对外报出

证监会指出,国泰君安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部分债券项目立项申请被否再次申请立项时,未对前后差异作出充分比较说明,且存在内核意见回复前即对外报出的情况。

并且,国泰君安还存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的违规问题。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在个人责任上,证监会对国泰君安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投行质控部门负责人、时任债务融资部部门负责人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认为三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注册制下监管从严

投行罚单持续增加

此前,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求是》杂志撰文称,经过近三年的试点探索,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架构初步经受住了市场考验,配套制度和法治供给不断完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注册制的有序铺开,为券商投行业务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机遇,更是极大的挑战。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对券商投行的业务能力和合规、风控、廉洁从业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5月,证监会在系统内印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指引》。通过确立常态化的现场检查制度,进一步传导监管压力,明确监管重点,督促证券公司高度重视投行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效果,充分发挥好内控机制的制衡作用。

彼时,证监会有关部门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投行业务违法违规情况看,投行内控存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甚至存在个别证券公司投行部门与质控部门人员交叉任职、业务部门人员擅自删减内核意见等严重情形,内控机制流于形式。

而从近期的罚单情况来看,监管所指的“交叉任职”、“擅自删减”等情况不断浮出水面。

9月底,证监会对安信证券和东莞证券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样事关投行业务。

其中,安信证券作为浙江野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擅自删减、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申报文件内容,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证监会要求安信证券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日前,证监会官网披露罚单显示,安信证券保代因擅自修改通过公司审批的申报文件,未按公司要求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的决定,成为类似事项中处罚最重的案例。

东莞证券则是因天威新材项目中,存在质控负责人同时担任保荐代表人、在相关流程中未严格落实回避要求的情形,被证监会认为“公司内控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东莞证券同样被要求加强投内控管理,并进行内部问责。

上月,华泰联合证券也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在保荐倍特药业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华泰联合证券未发现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异常,事后补充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或替换、移除异常原始凭证,部分销售推广活动未真实开展等问题。

从相关罚单内容来看,除了项目保荐人,券商投行的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质控、内核等相关人员均有涉及,“双罚”出现的比例越来越高,监管力度可见一斑。一系列罚单的落地也意味着,“归位尽责”仍是券商投行需直面的挑战。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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