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鲨鱼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5喜欢:30
其实光大那个首日开盘果断买回来的策略是最优解。某股民自己怂不敢采纳,光大那边首日心里也没谱,没敢让秦某某自己在首日开盘买下来赔给林股民。
法庭最终裁决按首日最高价计算,这里是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理论上该有的最大利益。
然后弱势群体自己没良心又该怎么处置?该名林大爷300的时候不肯接受光大提出的赔偿方案,事后发现涨到七百了跳出来闹?
该名弱势股民当初拒绝光大提出的方案其实一点道理都没有,这还能给七成补偿算是很厚道了。毕竟光大是强势方是专业的,在首日赔票方案遭股民拒绝后……(这里出现了资讯黑匣子:我是没看懂为什么没在首日让秦某某直接买回498股,仅仅只是提了这个办法被拒绝后就没下文了)所以承担70%也是活该。

热门回复

我估计等你想明白后会羞愧然后自删。所以就不跟你多说了。

你思路很凌乱啊

2022-05-09 01:50

你的错误不少。光大的方案是让林某买回,差价由秦某承担,而不是由秦某买回(理论上应该由光大赔偿林某,秦某赔偿光大)。而且这差价是高于最后法院判决,活该的逻辑何从说起。既然秦某开始同意较高的赔偿,对于较低的赔偿不会不同意。结局就是秦某比原先方案少赔一点钱,若是秦某已买入股票避险,还有可能赚钱了。

2022-05-10 20:04

看你说的那样自信,我还以为真的是我错了,可惜不是。希望你想明白后,不要羞愧难当。

2022-05-10 01:13

高估了你的智商,那就说的再详细点。光大的方案是让林某买回,差价由秦某承担,而不是你说的由秦某买回。从法理上讲,秦某的是职业行为,因此光大应该赔偿林某,而光大可以向秦某追责。
当初方案的差价是6.5万左右,法院判断的是5万左右,光大不坚持原先的方案,是更加划算,你却说活该,这逻辑可笑不?
既然秦某一开始同意6.5万的差价,对于后来5万的赔偿不会不同意。结局就是秦某比原先方案少赔一点钱,若是秦某已买入股票避险,还有可能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