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计等你想明白后会羞愧然后自删。所以就不跟你多说了。
法庭最终裁决按首日最高价计算,这里是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理论上该有的最大利益。
然后弱势群体自己没良心又该怎么处置?该名林大爷300的时候不肯接受光大提出的赔偿方案,事后发现涨到七百了跳出来闹?
该名弱势股民当初拒绝光大提出的方案其实一点道理都没有,这还能给七成补偿算是很厚道了。毕竟光大是强势方是专业的,在首日赔票方案遭股民拒绝后……(这里出现了资讯黑匣子:我是没看懂为什么没在首日让秦某某直接买回498股,仅仅只是提了这个办法被拒绝后就没下文了)所以承担70%也是活该。
你的错误不少。光大的方案是让林某买回,差价由秦某承担,而不是由秦某买回(理论上应该由光大赔偿林某,秦某赔偿光大)。而且这差价是高于最后法院判决,活该的逻辑何从说起。既然秦某开始同意较高的赔偿,对于较低的赔偿不会不同意。结局就是秦某比原先方案少赔一点钱,若是秦某已买入股票避险,还有可能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