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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执法必需完善

【达人专栏】梁崇让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工会

股海风云日日新,骏杰集团(8188)$骏杰集团控股(08188)$ 昨天在创业板新挂牌上市,下午突被证监会勒令停牌,半日报收3.47元,高配售价0.54元飙5.4倍,新股上市半日被停牌极为罕见,相信是本港证券市场破天荒事件,而证监会和港交所发言人皆表示对个别事件不作评论,市场市消息称:证监会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第8(1)条,相信涉及招股书公告、陈述、虚假、不完整或具误导性事项等,至于真正原因有待当局释解疑团,但这宗事件已令本港金融证券业蒙羞,完善监管及执法迫在眉睫。

其实,近期有关当局毅然关注上市公司的质素问题,动作频仍,相信是因近几年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带来了太多风风雨雨,市场充斥太多不满情绪有关。创业板的成立主因有别于主板上市要求,由于创业板可豁免公司盈利要求,买卖风险较高,故容许创业板可以不作公开发售,以全配售形式上市,但却容易造成股权集中,街外货源不多,引来庄家在市场投机和炒买,股价波动性惊人,「神仙股」出现此起彼伏,引致市场投资者哗然,也引来不少负面批评。

由于创业板上市资格要求比较宽松,批准上市公司的质素良莠不齐,上市后业绩公布之优劣,必然影响股价升跌,这是很正常的反映。可是主板方面也不见得风平浪静,近年有多间公司上市后,立即出现名不符实,股价大插水,甚至停牌,投资者输得冤枉难申,社会不少舆论带给港交所(388)$香港交易所(00388)$ 压力,当局权衡利弊,最快最见效的方法,便是加强上市监管和执法行动,出发点是正确的,但却又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由于执法机构对违例个案的举证标准较高,加上检控需时,往往令个案积压多年,违例者在执法机构调查期间仍可如常运作或操作,对投资者有欠公平。有见及此,有消息透露港交所对有问题个案的调查政策将有所改变,日后若有个案,可能转介至证监会或廉政公署等执法机构跟进,港交所不会依循旧日惯例,进行调查或法律行动,如有需要,港交所仍会对公然及严重的犯规行为,采取纪律行动,其中包括指令公司停牌,甚至取消发行人的上市地位等,希望利用现有的资源,达致最佳监管效果。

很明显,港交所加强现行的执法,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而来,现时的企业管治和上市公司质素一直被人诟病,作为审批上市公司的主要机构,又是上市公司的交易平台,港交所被外界和业内的批评实难辞其咎,因此港交所将对于公司通讯中出现不诚实的披露、多次违反上市规则、未能遵守关连交易或准确公布的程序规定、董事违反诚信责任、刻意延迟复牌或延交财务报告等等都会立即提出处分。港交所此举目的是为了加快管治效率,加强执法,希望能改变以往纵容上市公司有法不依的形象。

不过话虽如此,近年证监会和港交所为了上市审批权的问题已给人有水火不容的感觉,而为了<同股不同权>的问题更多次互相开火,港交所这次的行动会否令人觉得上市审批权可能有失,因此用借口欲夺回监管和执法权。当然港交所为了避免误会,重申如调查行动有可能影响其他执法机构的工作,港交所会让路暂停有关该个案的调查工作。话虽如此,双方又如何保证不会有所冲突呢?外界和业界只关心有没有机制制衡,确保证监会和港交所不会因监管权和执法权而引起冲突和矛盾。假如双方争持不下,那又是谁人负责主持公道呢?正当创业板进行检讨,限制以配售形式上市的配售比率,上市门坎及转板机制等等。港交所忽传出设立新板的建议,相信这是为<同股不同权>铺路,以较弹性的上市及投资门坎吸纳新经济机构上市,不过这种做法一定又会带来争议,只会被人批评制造多一个创业板,换汤不换药,移形换影之策而已,是耶非耶?且留待下回分解吧!

后记:近期市况渐趋转好,成交显著增加,在中港两地的金融制度不断改革之际,传出本港金融业龙头汇丰(005)$汇丰控股(00005)$ 再度裁减人手,其实自08年金融海啸以来,国际金融机构不断在裁减人手和整合,当年银行界为抢夺证券界生意,可谓用尽手段,以本伤人,如今却高打「退堂鼓」,可惜本土证券及期货公司和从业员已被弄至茍延残喘,艰苦经营。笔者概叹有关当局从来对银行偏私的做法,这真是对本土金融从业员和投资者有利而无害吗?前届特首不堪提了,今届特首未能兑现承诺,下届特首又如何?放眼瞧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