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公告怎么出来的?公司章程对这类老大老二空缺是有规定的,类似元首递补
好问题,前董事长是5月24日离职,离职后的公告,只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有是证券部授权范围的控股公司增资事项披露。这种问询函需要跨部门协调的,不在证券部授权范围内(董秘签字)
[大笑],早点落地早点安心拿[捂脸]
不对的,股东大会虽是最高决定,其投票结果只需董秘签字即可转发,董事会秘书的角色有这个授权。但不是董秘一亩三分地的,比如生产情况、法务情况等跨职辖范围信息,需要更高级别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等的签字
没事,等走稳了再说了,回头再补[加油][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