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观啊童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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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揭露造假前买入的人为啥要卖出呢,应该致力于维权才对啊,揭露了才买入的人也得有的买不是吗,没人卖咋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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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至少说明你很相信证监会,假如证监会跟企业联合骗小散怎么办呢,在当下还没有完善的配套机制环境中,如果连小额刚兑都没有了那证监会不应该让小散准入

那这里存在如何判断造假与自然经营恶化的问题,虽然每个人为自己的认知来买单,但不能排除弱势一方无法分辨企业以及关联方联合起来制造的假象因素,比如现在的超长期国债,n多年以后政府没有了说不还你钱了,你如何判断当下的政府是不是有预谋的?

反对小额刚兑让那些一直没有卖出过的不就无法获赔了吗?难道一揭露造假就认亏割肉所谓愿赌服输?那发行的就不能叫债券了吧,所以我觉得小额刚兑是有存在必要的。

造假要有证据啊(在国内主要依据证监会的认定)兄弟。没有证据的即便你认为是造假,也不能主张赔偿。

如果是造假导致无法偿付,是应当赔付的,这个我支持。但如果是由于公司自然经营导致资金恶化,应当对所有类型一致债权人同等标准。

造假前买入,如果卖出了就不能获赔了。只有继续持有的才能获赔。为什么有人卖呢,因为总有人盈利啊,自然就卖出了,股价是波动的。

你这个想法是对的。高风险投资必须只针对适格投资人。到时候就不要说自己什么都不懂,没经验了,要刚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