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上市,仍须履行境内发行上市程序。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应当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承销等相关规定;涉及重组上市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
非特定对象发行,不是公开发行。而关键是 事实监管,下面 一个窗口指导,一个电话,就可以把这种 没有规定的东西 卡住。
等出正式的转板文件,形势就明朗了,按时间推算,估计这周要出了
“贝特瑞已经由证监会核准完成了公开发行,转板就是交易场所的变更,根本就不涉及分拆”这个定义简单明晰
分拆规定只限于(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但BTR已(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过了,所以分拆规定不限定转板了
注:BTR已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注意在转板前已经发生(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