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 相关事宜,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中期分红的 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3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