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据上海证监局公布另一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张忠山在担任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期间,作为该分公司负责人,未切实履行职责,对三立期货上海分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经证监会令第179号、202号修改)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张忠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上海证监局要求,张忠山应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公司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履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