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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是小米集团(Xiaomi Corporation)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第十八次修订版,于2024年6月6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概要:
公司名称与注册办事处:公司名称为Xiaomi Corporation小米集团,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的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公司宗旨:公司设立的宗旨无限制,拥有实施不受开曼群岛法例禁止的任何目标的全部权力及权限。
股东责任:股东的责任限于其所持股份未缴付的股款。
股本结构:公司股本为675,000美元,分为70亿A类普通股和200亿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均为0.0000025美元。
公司权力:公司有权根据开曼群岛以外任何司法区域的法律以存续方式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撤销在开曼群岛的注册。
组织章程细则:包括对股份附带的权利、股本及修订权利、股东名册及股票、留置权、催缴股款、股份转让、继承股份、没收股份、更改股本、借贷权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管理层、经理、董事会议事程序、提名委员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合規顾问、秘书、公章的一般管理及使用、储备资本、股息及储备、无法联系的股东、销毁文件、年度申报表及存档、账目、审计、通知、资料、与股东沟通及披露事项、清盘、赔偿保证、财政年度、修订大纲及细则、以存续方式转移、合并及整合等的规定。
A类与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股东每股可投十票,B类普通股股东每股可投一票。公司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以致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总票数不足10%,或A类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增加。
股份转让与登记:规定了股份转让的程序和要求,以及股东名册的维护。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详述了股东大会的召开、议事程序、表决方式,以及董事会的组成、权力和责任。
企业管治:包括企业管治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以及合規顾问的角色。
财务与审计:涉及公司的财务年度、审计安排、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分发。
清盘与解散:规定了公司清盘和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赔偿保证:为董事、核数师或其他高级职员提供了赔偿保证。
修订:公司可以通过特别决议案更改或修订大纲及细则。
以存续方式转移、合并及整合:公司有权在特定条件下以存续方式转移、合并或整合。
这份文件是小米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营规则的法律文件,涵盖了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能、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引用:
2024-06-06 20:00
小米集团-W 宪章文件 经修订和重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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