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美转移国际业务,股东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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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SZ301296)$ $纷美包装(00468)$ 纷美包装对旗下国际业务进行了重组,将海外公司的权益由100%摊薄至49%。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维权的途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可以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立场。
2. 沟通协商:股东可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重组的具体原因和预期效果,寻求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3. 法律途径:如果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
4. 监管机构投诉:股东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反映情况,请求监管机构介入调查,确保公司行为的合规性。
5. 媒体曝光:通过媒体或社交平台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引起公众和市场的关注,促使公司重视股东的诉求。
6. 集体行动:股东之间可以联合起来,形成集体行动,共同向公司或监管机构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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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文中提到的基金是怎么回事?

新巨丰和纷美两方公告都说改组后纷美国际业务收益90%还是归纷美包装啊?肯定不是摊薄到49%,如此断章取义,混淆是非浪费大家的时间意欲何为呀

06-13 08:07

纷美包装对旗下国际业务进行的重组,并没有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公告,1月25日,GSH(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全资附属公司)、纷美包装、目标公司(Greatview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卖方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卖方(丰景集团有限公司,纷美包装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了重组协议。交易完成后,GSH拥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而纷美包装在目标公司的权益由100%摊薄至49%。并且,据公告内容指出,"上述事项无需经过纷美包装股东大会审议"。$纷美包装(00468)$ $新巨丰(SZ301296)$

06-13 07:57

毕姥爷将51%海外业务转给谁了,是不是由关联人士持股了,为啥要把51%的绝对控股权转移出去?纷美大股东同意这种骚操作吗?转移前有没有经过纷美股东大会批准?

06-13 20:30

老毕只持有纷美大约9.17%的股权,为什么他能有这么大权利来操控转移国际业务?还不需要股东大会审批?港股出现这种情况,真是有点荒唐!

06-13 09:22

毕老板认为公司是他自己的,不是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