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划入特定的基金管理公司,1.1亿股也应该出现在10大股东中,并且既然已经达到举牌限制了,划入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免于公告?是不是其他的自然人以及机构都可以效仿?
如果是划入特定的基金管理公司,1.1亿股也应该出现在10大股东中,并且既然已经达到举牌限制了,划入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免于公告?是不是其他的自然人以及机构都可以效仿?
总有这样一批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盯着政府做的每一件事,只要发现一点纰漏,就大事放大,唯恐天下不乱。雪球上不乏这样的所谓大v,自己空仓了,巴不得股市崩盘,让别人亏死跳楼,自己到时可以捡便宜,他们恨死国家救市,真是心理黑暗!
晕,这么早就澄清,我还想着早盘买货呢!
本来现在就不可能马上退出,现在退出再出大事谁负责,这钱又不是自己家的,亏了也不要紧,哪个猪脑子领导提出现在退出就谁是真傻了
但个股做做波段也不是没可能性,也不用解释的这么详细!
出来二个一模一样的名字,其中必有蹊跷。有的人没先把这个蹊跷搞明白,就强烈开喷。这些人是不是得检讨一下自己呢?
如果是见风就是雨的性格,倒也算了。就怕是惟恐天下不乱的主,那是害人害己。
雪球,我一个严惩谣言的提议帖子不睬,却屡把谣言上话题。。。。
按自己策略做,有时候这些不痛不痒的内容就是给你机会。当然,政府态度明显,就是要稳定市场,暴跌大概率不会有。
在这种情况下还肆意说证金的媒体大半是恶势力的代表,尼麻为啥不求证?这个市埸己经很脆弱了,一根稻草几乎把大盘能砸下去,尼马还觉得乱的不够,追究法律责任。
大盘在犹豫,怀疑,担心中上升,每天的媒体加重了这些犹豫,怀疑,担心,这就是小散的悲哀,上了有些人的当,国家已经讲得很明白了,却不信,偏偏相信一些空穴来风,捕风捉影的狗屎!
一对多 划入前就是一个账户对不,一个帐户过了5%就应该公告。居然一个公司写成两项 拆开不公告。
假消息的话,请严查那家报纸或者网络的
就算卖出一部分也没什么吧,大惊小怪,活该亏损,哪里有只买不卖的票?
证金公司划给基金操作和社保基金组合一个道理啊,社保组合也常常扎堆持股。还有基金公司比例上限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