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选择P2P,既然想通过理财过得更好,那么就拜托对自己负责一点,为自己认真一点好么?!(请原谅我的偏激,一个大学的好哥们家被骗30W,我也是醉了,早就跟他说过,投资是好事,要认真核实考察,怎么就是不当真呢)
所以这段时间,我也是对那些跑路平台进行了一些收集和分析。总的来说,还是庞氏骗局和自融的居多,然而这些问题究竟怎么该怎么审核怎么杜绝呢?
上海出台的最严信息披露给了我一些提示,是的,这些平台网站,甚至很多相对正规的平台,对相关信息的披露都不是很具体,这些之前已经说过了,我觉得相当不合理,毕竟投资既然投资了,却对自己投资项目的真实信息完全一无所知,买三分钱的东西也有消费者保护法,难道作为投资人没有投资保护法就活该被隐瞒么?
而且,真的只是披露么?不,绝对不仅仅是这样!一定要可核实,指望所有平台被监管被核实是不现实的,终归还是需要投资自己去核实的。相关核实的信息应该有哪些之前也已经说到过。今天,我想强调的是针对庞氏骗局和自融进行重点补充的核实内容。
那就是:“资金划账记录”!这是绝对的核心点,最终的资金流向,是否与合同借款的项目人相符,是否是完标时间相符。这方面的造假目前来相对看是可控的。尤其是投资人有权上门核实真实资金划转记录,这应该是投资人的权利是平台的义务。
P2P的未来绝对不是现在这样一团乱麻,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微众经济和普惠金融必然要进行,理财会越来越多的走进寻常百姓家,那么,P2P平台如果不能切实的给自身定位找准自己的位置,那么,大浪淘沙,终将会被淘汰。
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分享我的一些感受和想法,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一起来分享,我也会一直呼唤“网贷朝阳群众”,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同时,我始终坚持要求P2P平台更好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这是你们的义务!比什么银行背景,国资背景,或者上市公司注资,银行战略合作之类的各种鬼话有用的多!
必要的情况下,更希望能够出台投资人相关权益保护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投资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