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hnr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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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谷4月26日发布年度报告时,已申请摘星,申请自该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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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是撤销风险一栏显示材料接收……怎么还能往别处扯

所以不是很懂这个公示规则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有问询函,则在答复问询函次日重新计算日期

我意思是,公告申请就开始计算日期吗?还是需要正式递交资料申请?毕竟暂时是看不到美谷递交资料,最近几个月只有st炼石是确认接受资料了。

是的,上交所明文如此,深交所没有明文但理当如此。不过那之后15个交易日是最长期限了。

上市公司与交易所的文件交换,都基于交易所计算机信披系统(而不是邮件传真之类)并对相关联的媒体平台发布。4月26日公告的年度报告以及摘星摘帽申请,就是成套的初始资料。问询回复是补充资料。

炼石这个是接受了年报问询涵的回复资料

正解,是撤销风险警示类别,这个很明确的。

你参见上交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它的描述更加明白:“9.3.9 上市公司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的,本所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本所要求期限内提供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好的,您说的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