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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刷到的都是个人养老金的帖子,无一例外的都是觉得是个惠民的好政策,甚至有把它写成“社保部门、基金行业、股市、个人”多方共赢的一个好主意,我也说下个人看法:
1.请问这个政策,究竟老到什么程度可以自己领?60?65?70?80?
2.请问这个政策,怎么保证以后个人账户有余额可以领?开立的所谓个人账户有没有工商银行托底说账面金额可以实际提现,而不是个空账?
(毕竟现在社保领导们谈现有养老金个人账户是大规模空账的时候,已经面不红心照跳,毫无愧疚之心)
3.请问这个政策,会不会连挂空账都懒得做,运行几年就直接改改规则,要把个人账户统筹了用?
(现在的养老金,从过去的全部在个人账户,到改为公司缴纳部分统筹,再改为全国统筹,改规则跟玩一样)
以上几个问题,不明文写进养老合同的话,那这就是明显的对个人不利的合同,因为“一切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既然如此,年轻人还是算了吧,哪怕自己现在拿去花了,也比交了未来送给别人花强。(咦,这话感觉怎么和“自己亏了,也比送给基金经理亏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