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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亚生物(01873)$ 看了财经涂鸦今天新鲜热辣的情报,有几个有意思的地方要说说:

1、公司在产业链布局提到了朗华的收购,对于朗华的介绍是这样的: “今年11月,维亚生物以25.6亿元人民币(约28.42亿港元)完成对朗华制药80%股权的收购。朗华制药主要从事CDMO服务,同时从事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买卖。”

收购朗华的通函怎么写的,“朗華製藥為一間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從事小分子原料藥和中 間體生產和CDMO業務。”

这两段介绍看着好像也没差,但总感觉强调着不一样的重点。

我对朗华的主营业务所属一直抱有疑惑,究竟它是CDMO服务型还是原料药制造型,以哪个为主?一个是轻,一个是重。不同的区分所导致的估值类型和结果差异可就大了。

通函里面“朗华会计师报告”的附注5,收入100%是“来自于客户合约之收益”。这样的表述,我理解是作为服务合约收入,否则就应该表述为药品的销售收入。

深究一下通函,对于朗华的收入确认,blabla说了一堆,看着和维亚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除了以下部分:”目 標 集 團 按 項 目 收 費(「FFS」)模 式 向 不 同 客 戶 提 供 製 造 服 務 以 及 小 分 子 原 料 藥、中 間 體 及CDMO產 品 分 銷。收 益 於 目 標 集 團 轉 讓 貨 品 控 制 權 及 在 交 付 產 品 時 有 權 就 所 履 行 服 務 從 客 戶收取付款的某一時點確認。“

维亚年报对FFS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對於按照FFS方 法 提 供 的 研 究 服 務,合 約 可 能 具 有 多 個 可 交 付 單 位,其 形 式 通 常 為 技 術 實 驗 室 報 告 及╱或 樣 本,並 在 合 約 中 具 體 列 明 各 自 的 個 別 售 價。總 合 約 價 格 為 個 別 可 交 付 單 位 售 價 的 總 和。本 集 團 將 各 可 交 付 單 位 識 別 為 獨 立 履 約 責 任,並 在 相 關 可 交 付單位最終確定、交付及接受之時間點或於確認期間完結後確認合約相關組成部分之 FFS收 益。

区别:维亚的FFS模式是基于服务,deliver 实验室报告或/及样本;朗华的FFS模式是deliver 产品。

考虑到联交所是以英文为主,为了避免翻译引起的意思差异,再拿英文通函看看:The Target Group provided manufacturing services and distribution of small molecule APIs, intermediates and CDMO products to different customers under the fee-for-services (“FFS”) model. The revenue is recognised at a point in time when the Target Group transfers the control for goods at a point in time and has right to payment from the customers for the services performed upon delivery of the products.”

这个就很清晰了:transfer the control of goods, not services. 

我对于上述manufacturing services有点疑惑,对比之下维亚年报的收入确认政策写的就很容易理解:research services。究竟CDMO业务应该是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制造服务 or 研究服务?

综合一下,朗华将收入作为合约收入处理,但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时点是基于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有点人格分离的感觉。

做原料药、中间体,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相应的CDMO业务,逻辑一点问题也米有。毕竟九州那些都是这么干的,而且它们也把合同服务、药物制造的业务类型分得很清晰。

朗华制药的董事提到2020年全年完成了CDMO项目33个,其中毛利总额超过500万的有8个。

请问2019年完成了多少?CDMO项目的收入在这几个年度是多少?通函里头所描述的收入100%是合约收入,是否正确?

2、朗华制药的董事提到,截至2020年6月朗华营业收入80920万元,净利润11532万元。

净利润的数字和通函有点出入,通函列载的202年半年收入是80920万元,净利润是9665万。董事的净利润数字高了2267万。

可以理解董事可能是口误,但也引起我另外的好奇。朗华是经过重组的,其中有向宁波集团收购医药部。

我的好奇在于,朗华2017-20219三年间的收入分别是8.9亿、11.2亿和12.4亿,对应三年年末的总资产是5.9亿、7.8亿和8.2亿,资产的利用效率很高。药明和康龙都比不上。

重组就是分割清楚业务、资产/负债、人员,肉是不是割多了?

.3、我之前写过,对维亚过高的投资收益提出过疑问,有相当部分比例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关联方的小比例收购。这次维亚提供关于EFS推出的信息,Dogma的投资回报率很吸引眼球,50倍!而且是被阿斯利康收购,妥妥的经受得住质疑。

我感兴趣的是到底能赚多少钱。但涂鸦财经的报道里面没写。翻翻年报也没有相关成本。最后在招股说明书里面找到Dogma的资料,维亚应该是持有它7.01的股权,但成本就确定不了,我按最小的来算120万美元,50倍那就是6000万美元,利润就是5000多万美元,合3亿多人民币了。

这么大的一个利好,今年9月的事情,好像没见公告。让人有点纳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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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22:12

投资需要这样的认真 我参加了昨天的投资日,关于朗华,原料药中间体和CDMO比例朗华没有披露,只是说CDMO比例在上升,一是加大BD力度,二是加大CMC能力来承接维亚客户;关于Dogma,投资收益50倍是按照AZ收购价格计算的,管理层说AZ的这个交易大约是7亿美元,之前AZ不让披露…

2020-12-09 23:59

维亚efs孵化的项目里有2/3是小分子创新药,目前大部分进入CMC工艺开发阶段,因此维亚大规模招聘CMC人才就是为朗华搭建一支更为强大的创新药科研团队,只要打通了工艺这个环节项目自然进入郎华工厂,还有维亚有几百家cro客户,都能为朗华提供源源不断的客户源,对维亚而言以前只能做前端的业务,现在可以做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明年一定能看到并购后的大好前景

2020-12-09 19:33

维亚生物的隐患:1.
2019年,公司实现利润2.7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00%。值得注意的是,这2.7亿元的净利润中,剔除所得税影响后,约2亿元为“按公平值列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这块是公司将自己服务换股权业务中投资的三家企业(Proviva、维眸生物、量准上海)本年度的股权价值增值计入报表利润了。
上面提到的2019年的2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中,大头约1.57亿元来自公司持有的Proviva 35%的股权增值。
这1.57亿是怎么来的?
公司2019年6月以1000万美元现金及256万美元现金换取了Proviva 35%的股权。2019年12月,公司与五位买家签协议,出售了其中的4%股权,公司根据该交易的价格,将持有的Proviva股权在2019年末的报表公允价值进行了调整,增值的1.57亿元计入了2019年的利润。在半年的时间里,维亚通过Proviva这一笔投资,实现了报表上的巨额收益。
这家公司设置在开曼群岛,公司披露其主营业务为治疗癌症和感染类疾病的前细胞因子融合蛋白平台,除了查到其在上海有一家子公司主体外,没有找到其他信息。再来看看购买该部分股权的买家是谁,根据公司披露,购买该部分股权的五位买家中,有两位买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毛晨的关联方,分别是毛晨的妹妹毛隽(也是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以及毛晨的姻表亲、公司创始股东吴炯(吴炯同时是国内知名的投资人);除此以外,另外三名买家是谁不得而知。对于这笔交易,市场有疑虑是正常的,客观上不排除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可能性。但鉴于德勤审计认可了,同时维亚坦荡地披露了该关联关系,相信这块公允价值变动收入的风险是可控的。(其实还有一条不是理由的理由:这个交易太显眼了,显眼到连普通小散都能评论一二,如果认为利用这个交易来操纵利润,那也太小看国内上市公司的财技,也太小看四大的底线)
credit︰抱石澄怀
反正寫到混在一起,盈利的是大股東,股票就個殼做融資割傻散用而已,利申的消息越少越好混過去不發覺的~ 那些利好的消息發在國內就好,把故事圓了找到傻散接貨就行,套進去慢慢換出一個個大股東盈利了止賺,爽到閪咁!隨時清盤(不是沒可能

2020-12-09 21:38

这么大的一个利好,今年9月的事情,好像没见公告。让人有点纳闷啊。 之前看到帖子说阿斯利康当时拒绝披露收购金额。

2020-12-18 14:07

目前有人对朗华做过比较详细的调研吗?

2020-12-09 21:15

朗华对标的是九洲,博腾

2020-12-09 20:14

其实看看泰格就知道维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