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2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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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两份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山西晋中、江苏南京两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白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与山西太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均将升级成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据批复,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06.4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太太路、太谷县城,南至太谷县山区,西至太谷县县界,北至太谷县水秀乡南郭村;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45.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溧阳市,南至晶桥镇,西至东庐山麓,北至句容市。

由于地理位置、气候与生产模式的不同,两大新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主题各有特色。

据悉,晋中示范区将以有机旱作农业为主题,以农副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在北方旱作农业区农业提质增效、做大特优农产品、做优设施农业、做强现代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南京示范区则将以绿色智慧农业为主题,以生物农业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推动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制造、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

批复还强调了规模化种等先进技术和生产模式的重要性,要求江苏南京作为东部发达地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探索产城产镇产村融合发展系统。

两份批复均指出,新建设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此外,各项建设要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要跟踪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切实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早在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计划到2025年,国家要布局不超过30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我国将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和平发展。

《意见》明确,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立将培育创新主体,孵化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创新型企业。同时将推动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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