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的,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就是如果发生在档期,就应该计提在当期,但问题是,金额不确定只需要做重大事项说明就行了
你先把这个事说清楚。
我已经说了,这是非常合理合法的,必须这么计提,明明回复函里已经写了,深交所问的是计提金额而不是不应该计提。
请你一定要坚持住,千万不要在2023年12月31号之前卖出。
那你去找准则,笑死了,是收付实现制允许这个样还是权责发生制允许这个样
他是真不懂,还不愿意去看回复函。
其实美谷当时的计算规则没有错,但是现在奥园的债务恶化了,当时还值10美元,今年只值2美元,而且今年房地产没有起色,抵押物都是些烂尾楼,估值7.15亿,实际不值这么多了。
是,这个事应该是发生在明年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