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先正达主板IPO招股书有多项信息披露与中国化工17年重组承诺内容不一致,至今未能作披露说明,是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的根源,依据《证券法》84,85条,发行人,保荐人及中介都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上证指数(SH000001)$ $深证成指(SZ399001)$ $创业板指(SZ399006)$
先正达IpO闯关失败,对监管部门来讲也是无奈之举。按说,一家企业只要充分披露信息,无欺诈,无劣迹,上市无可厚非,但这种上市标准对欧美可以,在中国不行,因为其他方面的情况都有很大差异,比如股权结构、投资者结构、企业及机构诚信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