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三圣股份(002742)索赔条件为:凡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3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3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符合该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关注“法律猫”进行索赔登记,本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即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索赔依据】
2019年9月12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圣股份,证券代码:002742)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三圣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1、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涉及的关联资金达4.49亿元。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12月,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已达到临时披露标准,而三圣股份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关于关联交易、财务报表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事项。
【案件进展】
证监会处罚决定下达后,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致股价下跌造成自己投资损失为由依法展开索赔维权。2019年12月23日,首批三圣股份投资者民事索赔案件在重庆一中院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马某诉三圣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三圣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支付原告投资损失36127.79元。法院认定:投资者自实施日至揭露日买入三圣股份股票并于揭露日之后持有或卖出造成的投资损失,三圣股份应当赔偿。这是重庆一中院首次判决投资者胜诉的文书,并且未扣除系统风险。
广东深超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抓紧时间主动起诉主张权益才有可能获赔,只要在索赔区间内即可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索赔条件】
三圣股份(002742)索赔条件为:凡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3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3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律师提示】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索赔所需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