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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方丈,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算不算现金等价物,在现金流量表中,算不算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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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8 11:12

根据中注协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公告第8号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不是现金等价物。

将所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背书转让,不涉及现金流,因此不在现金流量表正表上反映。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得款项在现金流量表正表上的列示方法应当与该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处理方法一致。如果作为短期质押借款处理的,则作为“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如果直接冲减应收票据,不作为质押借款处理的,则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处理。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信用保障,风险较小,一般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或者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可以不作为短期借款处理。

2018-08-18 11:05

1、这问题有争议,理论上:到期日在三个月以内的为现金等价物,三个月以上的不是。
实际贴现后才算。
2、不算。

2018-08-18 10:49

这个我不确定,知道的说一下?

2018-08-18 11:32

承兑有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银行承兑是银行背书,可以信赖,商业承兑是企业做担保,要慎重选择

2018-08-18 11:22

票据贴现可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

2018-08-18 11:18

会计里面的门道,真好邪,那个门怎么开都可以

2018-08-18 10:52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方丈回答吗?算作现金等价物。不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现金栏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