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600777)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领罚单,股民可索赔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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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600777)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领罚单,股民可索赔挽损$新潮能源(SH600777)$ 

2022年10月25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潮能源,证券代码:600777)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6号), 证监局拟决定:对新潮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021年12月份,新潮能源就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潮能源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时任总经理胡广军安排时任监事杨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涉及担保金额6.13亿元,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对于上述担保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

新潮能源股民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1:在2017年10月18日到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后卖出或持有,或者(2):在2017年6月29日至2021年3月3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3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