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信披违规被证监会预处罚,受损股民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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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股民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17日至2022年6月6日之间买入空港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6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案件回顾:2022年11月15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空港股份,股票代码:600463)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17号)。证监会拟决定:对空港股份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空港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空港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空港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空港股份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如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朋友应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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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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