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ST海越此次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曝光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件有关。
2024年4月20日*ST海越公告,2023年审计期间,经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4.77亿元,累计偿还4.63亿元,其中3.55亿元系控股股东于2023年4月偿还。
审计机构对*ST海越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相关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方等事项。此后,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中小投服“)系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向*ST海越发出股东质询函,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的归还真实性存在疑问,并要求回复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通过*ST海越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变向偿付其占用资金”情况。
*ST海越回复质询函表示,控股股东已通过现金完成偿还2022年度的资金占用。针对2023年新发生的资金占用累计1.21亿元,截至2023年底,占用余额仅为1414.82万元,截至2024年5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完成上述借款的偿还。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无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那么,*ST海越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真的已经还上了吗?结合中小投服发出的质询函、会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前多次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本次*ST海越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公众对资金归还的真实性恐怕还是有疑问。我们期待证监会调查结果早日落地,也期待*ST海越以后不再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在股价上,今年以来*ST海越这只股票,跌幅已超过60%,投资者损失惨重。
结合现有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则,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投资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加入索赔诉讼:
一、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海越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还持股;
或者二、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ST海越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还持股。
(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