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十条”2.0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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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新版《武汉市建筑管理审批指导意见》(新版“汉十条”),在延续原“汉十条”条款数量和框架结构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建筑高度梯度的管控要求,对建筑面宽、立面、屋顶等条款进行优化,将进一步提高武汉整体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实现城市能级和品质“双提升” 。

升级1——优化建筑高度梯度管控,城市天际线将更有韵律•建筑梯度数量:规模达8万平方米的项目,应至少采用2个梯度;规模达15万平方米的项目,建筑高度在27米以下的应至少采用2个梯度,建筑高度在27米以上的应至少采用3个梯度。•建筑高差值:相邻两层次高度之间差值,建筑高度在27米以下的应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在27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以高度较高者为计算基数)。每个建筑高度层次的建筑栋数不少于总建筑栋数的20%,且不少于2栋。•对滨水、临山及临城市主干路一线的住宅建筑特殊要求:在同一项目地块或相邻地块之间,27米及以上连续布局3栋建筑以上的,建筑高度应有不少于20%的梯度变化。

升级2——明确建筑阳台设计要求,重要区域住宅阳台将统一封闭对于城市重要区域的住宅建筑,无论是否在临街一线,立面形象都要求更加简洁美观。新版“汉十条”明确提出,位于城市重要区域的住宅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建筑阳台须按封闭阳台设计,这将成为高品质住宅新风尚。

升级3——细化建筑屋顶设计形式,住宅将拥有造型多变的“新发型”新版“汉十条”按照建筑高度,对住宅建筑屋顶的设计形式进行细分,让住宅也拥有造型多元的“新发型”:•要求多层住宅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或平坡结合等处理方式;•高层住宅建筑屋顶造型可采用退台、收分等形式,类似逐级向上的“阶梯”、和层层叠加的“蛋糕”;•若采用平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等形式美化第五立面。

升级4:进一步“收紧”建筑面宽,百米建筑再“瘦身”拓宽景观视线•对100m以上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得大于60m,进一步强化景观视线通透性。•20m至100m之间: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70米。•建筑高度在20m以下: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80m;•采用条式的高层住宅,若纵墙面面山、面湖或临城市主干路的,其连续布局不得超过2栋。

同时,新的“汉十条”也在原“汉十条” 基础上进行了3方向的沿用——

沿用一:“丰富协调”的建筑色彩•住宅建筑色彩应当符合“暖白灰橙”的城市主色调,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当住宅项目的建筑栋数超过10栋时,宜结合群体建筑布局进行色彩分区规划,在统一中求变化,避免成片一个样,产生压抑感。

沿用二:“绿色宜人”的退界空间•对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项目,鼓励其临道路侧的退界空间布局为高品质的绿化环境,形成宜人的公共空间。

沿用三:“高水平”规划设计比选•对于位于城市重要区域的非市政类建设项目,形象上更要优中选优。在建筑方案报审阶段,需至少邀请2个设计机构编制高水平的比选报建方案进行审查,着力打造各区重点标志性建筑,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