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9 12:39
没有利润的事哪个企业会做?在这方面国企应该有担当
临床急需境外新药是指近十年来,在美国、欧盟和日本上市但尚未在我国境内上市的新药,包括用于治疗罕见病药品、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且尚无有效治疗或预防手段的药品和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018年10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相关事宜的公告》,指出将建立专门通道对临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新药进行审评审批。文件规定的相关审批程序为沟通交流、申请、审评和审批4个环节。
结合前两批清单,具体73个品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