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长:“已濒临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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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本文来自深圳商报

6月17日,*ST洪涛宣布将更换控股股东,深交所下发关注函、监管函。此前,公司因信披违规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截至6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为此,*ST洪涛拟更换大股东来挽救危局。

公司17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年新于6月8日就表决权委托和购入上市公司股份事项与赢古能源科技(浙江)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刘年新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洪涛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赢古能源行使,并承诺不以其他方式谋求取得或联合取得公司控制权,积极协助赢古能源按照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刘年新当前持有公司18.31%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赢古能源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不低于18.31%,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赢古能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秀花、唐碧琦(母子关系,一致行动人)。

同日,*ST洪涛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决定与深圳招金及海南东方招金矿业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即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不再受让刘年新持有的占比4.58%股份,刘年新也不再将剩余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

深交所向*ST洪涛下发关注函,直指公司披露的表决权委托和控制权转让的相关公告内容披露不完整,涉嫌误导投资者。

深交所指出,刘年新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高比例质押,且已有部分股份被质权人申请平仓。*ST洪涛与深圳招金及海南招金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突然终止,而此前公司曾表示该协议仍然有效。

深交所指出,*ST洪涛已被申请预重整和重整,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刘年新作为公司董事长可能无法转让其股权。此外,*ST洪涛股价异动,存在发布利好信息影响股价、配合减持的嫌疑。

深交所还指出,*ST洪涛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重大信息,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深交所要求洪涛集团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此前,深圳证监局称,6月14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公开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洪涛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ST洪涛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一、应立即删除上述未公开信息。二、应立即自查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于6月15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报告。三、应督促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月14日午间休盘期间,*ST洪涛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洪涛新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文章。午后开盘8分钟后,公司股票一度走出“地天板”,但随后再度跌停。

17日*ST洪涛再次跌停,股价已连续11天低于1元/股,面值退市紧箍咒高悬。

6月17日凌晨4时许,洪涛股份官微上发布一篇实控人的公开信,刘年新直言“为洪涛,已濒临倾家荡产”,且“不存在恶意退市,不存在财务造假”。

尊敬的洪涛全体股东、关注洪涛的朋友:

大家好!我是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年新,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洪涛集团的支持和关注!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调控、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叠加银行抽压断贷及应收账款回笼不达预期,致使洪涛集团流动性出现困难,面临生存危机。自2024年开春以来,洪涛集团的危机再次升级,遭遇主力资金恶意做空,面临面值退市风险以及潜在的其他风险等等,特别是近期市场对洪涛集团产生了一些误解和疑虑。我想有必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跟大家坦诚沟通,交流我对洪涛集团当前情况的感受和想法。

第一,洪涛集团的过去和当前面临的困境

洪涛集团成立于1985年1月,至今已经历了四十年的风风雨雨。公司于2009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敲响大钟的画面还时刻在我脑海中浮动。一路走来,公司已成为高端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领跑者,拥有鲁班奖近40项,装饰金奖160余项;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百强前三位;在高端装饰细分市场拥有良好的口碑,被誉为“大剧院专业户”、“国宾馆专业户”、“五星级酒店专家”和“大堂王”等,公司是深圳的“老字号”品牌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洪涛人的汗水撒落在祖国的大江南北,公司地标工程遍布全国各地,包括人民大会堂国宴厅、钓鱼台国宾馆、杭州G20峰会、博鳌亚洲论坛、广州大剧院、无锡灵山梵宫、南京牛首山、深圳T3航站楼、深圳新会展中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厦等著名、标志性建筑;是唯一参加过国家四大盛会(奥运会鸟巢、世博会主题馆、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主场馆的装饰企业,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力发扬工匠精神为国家增光,拥有上千项标志性、著名工程,是名副其实的老品牌企业。

但是,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及行业周期影响,房地产企业频频暴雷,加之前几年疫情影响公司工程进度,并且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存在项目前期垫付资金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回款缓慢,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情况。与此同时,银行对房地产及建筑装饰行业采取收紧授信政策,部分到期银行授信及贷款无法续借,甚至出现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情况,近五年金融机构对洪涛抽压断贷10余亿元,进一步恶化了公司的现金流,致使公司现金流难以维持正常业务经营。

第二,我和我的家人,都在努力设法帮助洪涛走出困境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快速融资需要,我及我的家人亲属为公司多次提供财务资助5亿元左右,提供了超过10余亿元的担保。我为洪涛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股票质押及房产抵押。

本人为资助洪涛质押在国信证券的股票,由于洪涛无法及时还款,致使本人不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质权人国信证券按照协议约定对本人违约部分股票进行了强制平仓;本人为洪涛购买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的付款义务做了保证担保,后因洪涛无法按约支付,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质押在国信证券的48,929,745股的股票。为洪涛,我已濒临倾家荡产。

除此之外,我还向亲朋好友借款,将自己的房子和孩子的房产抵押、变卖换来资金,全部投入到洪涛的经营。作为公司的大股东,个人经济最困难的时候,我也从未减持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洪涛就像我自己的亲生孩子,我已散尽家财保洪涛。

第三,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无法保留意见”我们是无法接受的

洪涛集团经营40年,上市14年,我刘年新做到了“五个没有”:

一是没有大股东资金占用反而长期借款5亿给公司纾困;

二是没有一分钱的违规担保;

三是从来没有内幕交易;

四是实控人个人持股在上市十四年来,没有套现一分钱;

五是没有财务造假,因为我作为实控人没有套现,不存在造假的动机和需求。

洪涛是否是好公司,刘年新是否是好人,我愿意接受股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我个人不存在恶意退市的主观和故意

近期公司股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连续下跌已有10个交易日,特别是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已经进场开展实质性的工作,随着公司连续发布利好公告后,股价再次出现意外的连续跌停,每天出现巨量卖出的封单,很显然是有个别主力资金恶意做空。更有部分投资者和自媒体不明真相,编造“洪涛董事长刘年新设局套现”“洪涛集团恶意退市”等虚假信息并散播扩大影响,我在得知后深感失望和焦急。对于部分投资者关于我设局套现、恶意导致公司退市的猜忌和指责,纯属无中生有。我本人不存在恶意导致公司退市的故意和行为,相反,我一直资助洪涛,努力保住洪涛A股上市公司地位不退市,我希望带领公司一直走下去,通过重整化解债务,恢复主业,做好经营管理,给投资者最好的回报。我知道进入司法重整损失最大的就是实控人,但为了挽救洪涛,尽管我们还有净资产,我都愿意进入司法重整为洪涛带来新生。

第五,为洪涛的未来,我们勇毅前行

一是洪涛品牌价值在:包括全牌照建设类资质价值、极具号召力的品牌价值、地标工程众多的市场价值、众多精英加盟的人才价值等,我们坚信洪涛具备涅槃重生的基石。

二是洪涛的实力在:公司账面净资产超15亿元,在深圳龙华/云浮/天津等地拥有45万平方米产业用地;在深圳罗湖/福田/南山和全国各地拥有70多处物业超26万平方米不动产,由于购入时间长,资产重估价值极高。

三是新机遇在:通过司法重整,洪涛积极引入外部产业投资者,加大产业协同和转型的力度。近年来,我们一直尝试与外部投资者合作,近期公司与赢古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这是正式协议,而不是意向协议,赢古主营新能源上下游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储能相关业务,其关联或控制公司拥有已建成的风电场,未来在新能源方面与洪涛能产生战略协同;而且赢古决定在二级市场购买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司股票。我们希望通过与赢古的合作,为洪涛的主营业务赋能,提升洪涛的持续经营能力。

作为洪涛集团的董事长,我坚信洪涛集团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在监管机构的正确指引下,能够克服当前的困难,顺利完成重整,恢复持续经营,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各种质疑、挑战,我们将勇于面对,共同克服,我要向所有投资者传达我和管理团队的坚定信心,相信市场会给出答案,让股价回归理性。

最后我写了一副书法“信心比黄金还贵”和大家共勉!

,目前在*ST洪涛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上述文章已无法找到,最新的文章为6月17日下午发布的《洪涛集团董事长刘年新的公开信》。

图片来源:洪涛股份微信公众号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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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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