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最新的“1+N”配套监管政策对ST股生态的影响(炒ST股的都应该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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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投资建议,仅信息收集描述,研究一下,谨以记之,以备自己日后“复习”之用。

本来想周末休息一下,可是一看新闻,影响太大了,对自己目前ST股的选股、交易模式、持仓都有颠覆性的影响,所以,不得不加班加点先自己研究一下,也好心里有点数(自我安慰、心里按摩一下)

零、背景-(1+N监管体系铺开)

2024年4月12日,自从新证监会主席吴清上台后,监管是肉眼可见的严格了起来。今天,沪深交易所同日制修订了监管执行层面的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其中深交所就6项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包括:《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交所则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等7项业务公开征求意见。

从业务规则名称也可以看出来,其实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上市前,上市后,退市),有几大重点值得大家关注,其后一一分析。如果上述法规落地,也意味着以国务院印发资本市场新“国九条”为核心的1+N的监管体系正式全面铺开,可以说是覆盖了一个公司上市前中后的全生命周期,那我们就一起来具体说道一下吧。 

一、上市前-(企业IPO)

通过以下相互交叉的三个层面的重点把控,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着重提高发行上市财务指标,强化财务真实性审核,压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用白话说就是提高IPO上市门槛,而且通过对保荐结构、财会机构的追责来促使它们切实的负责而不是跟企业沆瀣一气,作假上市。并将对相关发审委员存在过失的终身追责)

重点1.企业层面:通过以下条件指标的修订,提高IPO上市门槛。

重点2.中介层面:强化IPO过程中的现场督导,严控IPO上市企业质量,要求中介机构切实履行“看门人”责任,现场抽查的频率从5%提升到20%,而且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大大强化(企业上市业绩变脸,中介结构也应该承担责任,以前中介机构跟企业像猫鼠一样沆瀣一气,以后,监管层会使劲盯着猫来抓老鼠),对以前“一查即撤”“一督即撒”可能“带病闯关”企业,增加了申报间隔期的规定。(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今天都已经被立案了,所以,这次监管看这样子是来真的了)

重点3.监管层面:对相关发审委员履职过程中,存在过失的审核终身追责。(也就是俗话说的谁审批谁负责,把责任直接扣到个人头上,看看你们觉得多少钱能买走你的底限)

就这样,通过上述3个层次的链接,将企业、中介机构、审核委员给串了起来,任何一个链条出问题,其都要付出不菲的代价。不得不说,这个设计早就应该出台。

总结来说,IPO跟ST的关系还是有的,但是不是我们ST研究的重点。大家都知道IPO趋严,那相对对ST板块来说就是利好,因为很多没法IPO的企业就会想起来借壳上市的路。但好像最近ST跌的都挺惨的,为啥呢?因为新规后面同时对ST壳资源也出台了新的严管规定,把这条路也提前给规范了(监管层面这么多年见的幺蛾子多了,真想管,那是真有办法,毕竟我一个天天研究ST的,见多了这么多ST匪夷所思的套路,也稍微能看懂一丢丢了)。 

二、上市后-(持续监管、分红、减持)

加强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监管,尤其在分红和减持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基本上在堵以前的各种漏洞),从而加强减持监管力度,防范监管套利

重点1.减持方面,增加减持限制,比如:

公司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的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超过5%的适用大股东减持规定等。

重点2.融券方面,严防利用融券、转融通绕道减持的情况。比如:

明确大股东、董监高、限售股股东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

不得开展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限售股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

重点3.其它转让:比如协议转让、非交易过户等,要求及时信息预披露。

董监高、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情形规定,可以减持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时间区间由最长6个月缩减为3个月。

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股东赠与股份、认购或申购ETF、转板公司、重新上市、重组上市等也都有相应规定。

总结一下:上市后监管这块算是过程管理,一系列的规定出台,算是对股东的减持和套利漏洞进行了一定的修补,由于跟ST关系也不是很紧密,所以,不再过多介绍,与ST关系紧密的内容都放在下一节关于退市这一块里。

三、退市及ST-(退市真的越来越普遍了)

新的ST条件扩大了很多,比较典型且我们经常遇见的。

重点1:不分红?ST!(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ST),比如:

主板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

创业板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5%以上或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亿元以上,可豁免实施ST)

这一条需要对很多ST公司进行重新评估,因为很多公司上市以来就没分红过,而这次要求是2024年为第1个财政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就成了2022-2024财年,所以,估计明年很多公司为了满足这个条件会进行合规性分红(哈哈,这是个潜在的炒作机会哦!) 

重点2:财务造假?ST!甚至可能退市(这一条也要对很多ST公司重新认识,因为以前很多情形是造假上市可能退,一般上市后的财务造假,比较小概率会被认为违规退市,允许更正,而现在这个回旋余地没有了,合规退市几率无限大)主要按以下条件甄别:

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2亿元,占比30%”,退市!

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合计3亿元,占比20%”,退市!

三年及以上被认定虚假记载,退市!

其它虚假记载,但未触及上述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ST!

重点3:违规占用?严重者,退市(也需要对有违规占用的ST进行重新梳理认识)

公司被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未在要求期限内归还的,退市!

重点4:财务指标提高(很多1亿元营收的ST公司要重新考虑了)

主板公司营收要求:从现行“1亿元”提高至“3亿元”。

亏损要求:增加利润总额的要求。

财务类*ST公司:非标内部控制审计意见?退市!

缺乏持续经营能力:退市!

控制权无序争夺重大缺陷:退市!(对,针对的就是多年来抢公章之类的现象!)

主板公司市值退市标准:从3亿元提升至5亿元(我手头有个ST有点危险啊。。。5亿市值就退了。。。)

四、重点提示(供自己日后参考)

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管理层严管的决心可见一斑,力度很大,衔接比较连贯,一环扣一环,算是把整个监管链条串了起来且把既往市场上的漏洞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打补丁,这对ST板块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虽然IPO收紧带来些许利好,但是看到后面越来越多的ST退市限定,对ST未来的炒作提出来了很大的挑战,很多既往的ST逻辑思维体系可能要在新的规则下进行重估!因为,以前违规占用真不退市,以前两大股东内斗抢公章抢股权还可能是刺激股价上涨的诱因,而现在都是退市的诱因了。

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中对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条件也进行了说明,与IPO一样,也加大重组上市监管的力度,目的就是在削减“壳资源”价值(通俗点的话,也算是针对ST股,时间有限,我还没来的及仔细研究关于这块的问题,新规出台后,可能我“正股分析”专栏中涉及的股票的也需要调整认知,重新再梳理一遍)。

看来又有很多事要做了!!! 

再次声明:以上总结,仅供自己日后参考。非投资建议,请勿跟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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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鹏博士处罚落地的应该还是按旧规执行吧

04-13 13:28

分红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利润,且累计5000万那条,不就是耍流氓么,央企基本都是大盘股,分个百分之几总额就超过5000万了,明摆着搞民企,越小的企业越需要累积资金发展,本质不变,就向为了不让航空股退市修改三年亏损那样,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个法那个法就是他们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04-16 16:09

缺乏持续经营能力:退市!这个应该没有吧,星st也不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