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ny散户投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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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600777散户投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新潮能源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营收48.21亿、41.43亿、60.70亿,净利润3.65亿、-26.56亿、10.77亿。总资产261.96亿、227.29亿、284.45亿。净资产122.06亿、124.28亿、161.19亿。
新潮能源2022年一季度营收16.81亿、同比增长38%。净利润5.26亿、同比增长108%。20220429动态市盈率6.10倍。

主要业务:新潮能源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主要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二叠纪盆地开展业务。
摘自2021年年报:(二)国际油价恢复至近6年的最高点。
因石油需求增长速度高于石油供应的增长速度,根据美国EIA公布的数据,布伦特原油的价格年初为51.22美元/桶,并在10月下旬升至85.76美元/桶的高点,年末收盘至77.24美元/桶,全年月平均价格为70.68美元/桶,较2020年上涨约69.25%。WTI 油价从年初的48.35美元/桶,升至10月下旬最高的85.64 美元/桶,年末收盘至75.33美元/桶,全年月平均价格达67.99美元/桶,较2020年上涨约73.31%。

今年以来,美原油主连(@CLOW),走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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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核心业务为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2021年,公司成功完成了对Grenadier油气资产以及其他扩边资产的收购交割与结算。公司全年石油报表产量1,196.56万桶,较2020年减少128.38万桶,降幅为9.69%;天然气报表产量482.18万桶油当量, 较2020年增加76.01万桶油当量,增幅为18.71%。至2021年末,公司已上线页岩油净井数累计达605口,较上年增加191口。按照SEC标准参数评估的期末油气证实储量(Proved reserves或P1储量)为31,468.6万桶油当量,较上年同比增加14,487.4万桶油当量,增幅为85.31%。
2014年,公司启动新的发展战略,先后收购美国德克萨斯州的Crosby郡的常规油田、Howard和Borden郡的页岩油藏资产,并于2016年底完成境内房地产、建筑、电缆、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剥离(作者注:看2017至今,股价表现,营收、净利润,油气产量、销量),成为一个总部位于境内,业务立足北美的能源企业。
注:
2021年3月31日,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LLC以4.197亿美元收购Grenadier Energy Partners II, LLC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霍华德县的油气资产。
经过多年持续投入,公司油气资产伴随美国页岩油技术进步和产业扩张高速成长,公司成为以页岩油藏资产为核心资产的上游油气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和销售。
新潮能源2021年上半年原油净产量548.3万桶,较上年同期减少162.4万桶,降幅约22.74%;受伴生天然气比例上升的影响,天然气净产量217.2万桶油当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0.8万桶油当量,增幅约为16.53%。至2021年上半年期末,公司净井数达848口,较2020年末增加61口。
美国子公司、美国公司:美国境内的从事油气开发与生产的子公司总称。包括: Xinchao US Holdings Company、Surge Energy US Holdings Company、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Moss Creek Resources, LLC、Surge Operating, LLC。
境外资产情况
境外资产25,915,598,171.5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99.38%。
二、股价图如下:

2021年2月1日出现最低价1.34元。可能是2020年度亏损26亿的表现。

三、违规担保案件情况
1、新潮能源2022年2月9日发布公告,广州中院对广州农商行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定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规定,如果公司被认定为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新潮能源2022年3月2日发布《新潮能源关于公司涉嫌违规担保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新潮能源2022年3月8日发布《新潮能源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公司股票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粤01民初2011号),认定广州农商银行未能提供任何新潮能源及另外两家公司的决议文件,证明相关担保事项经过了决议程序,据此可以认定涉案三份《差额补足协议》系三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法定权限签订,广州农商银行未尽审查义务,不构成善意,依照相关规定相应的《差额补足协议》应属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广州农商银行未尽审查义务,新潮能源及另外两家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选任以及公章的管理不善,均存在过错,均应承担部分责任。广州中院判定新潮能源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涉案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核实论证,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差额补足协议》无效,该《民事判决书》认定的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并非基于担保法律关系引起,公司仅承担法定代表人的选任以及公章管理不善的过错赔偿责任。因此,上述情形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投资者关注。
3、新潮能源2022年4月20日发布《新潮能源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鉴于该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上诉正处于审理过程中,且涉及的偿付义务主体众多,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以一审判决涉及的人民币1,593,645,217.67元的三分之一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即人民币
531,215,072.56元。最终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立案调查情况
新潮能源2022年4月2日发布《新潮能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2001号),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3月18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特此告知。”
五、策略:还等什么。

全部讨论

2022-04-23 11:48

散户多了就涨不起来,我估计还要看后面案件结果,如果散户大面积冲锋还是会涨的

2022-04-23 09:42

有心。散户作业扎实。
我个人预期是向上一块,向下五毛。
可以给予百分之十到二十的仓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