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iPhone转发:1回复:33喜欢:5
关于中国水务一个问题的解答
有朋友问了如下问题:
假如中国水务新增一个县城的供水特许经营权,需要向县政府支付特许经营权A亿元。但县城需要先新建自来水厂,中国水务中标该县城新建自来水厂项目,中标价B亿元。
问题1:现实交易中,县政府需付款的B亿元是直接付现金还是会从特许经营权A亿元中进行扣减?
问题2:新自来水厂建好后,县政府是无偿委托给水务公司运营吗?还是说水务公司犹如小区的物业公司,由县政府每月或每年支付水务公司运营服务费?还是水务公司承租新自来水厂,每月或每年向政府支付租金?
尽我所知来解答一下。
问题一
上面的假设是,中国水务要获得特许经营权,需要向政府支付费用A;同时,替政府建设水厂,政府需要向中国水务支付建设费用B。
在现实中,政府不会支付建设费用B,中国水务也不会支付特许经营费用A。为什么会这样?历史原因决定的。通常政府没有建设水厂的资金,但又需要建设自来水厂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怎么办呢?于是政府说,谁有钱帮我把水厂建好,我没钱给你,但可以把这个水厂让你运营30年(这就是特许经营),通过这30年的运营你收水费,把你当初替政府垫资修厂的钱,以及相应的利润都收回去。注意到了吗?你获得30年的特许经营权,不需要额外再给政府钱,你付出的就是帮政府垫资建厂的钱,这个钱就相当于你付出的特许经营费,而政府给了你30年经营期,自然也不会再付建设费给你了。所以,A=B。
进一步,假设政府有钱支付建设自来水厂的费用(上述假设中的B),那么特许经营一般就不存在了。这变成一个招标建设项目,你如果中标,把水厂建好,政府把建设费用(中标价B)给你,竣工验收后,水厂是政府的,政府自己有自来水公司运营。你作为建设者,拿钱走人。其实,民营企业更喜欢这样的项目(通常称为EPC,即总包项目),因为这样对企业的资金压力小,周转快。我在以前关于中国水务的贴中也说了,BOT模式(先垫资建设,通过特许经营回款)对于民企资金压力很大,这种模式最怕的就是资金链出问题,只要资金链不断,就没什么大问题。
问题二
先用问题本身的语言回复:是的,新自来水厂建好后,县政府是无偿委托给水务公司运营。
然后纠正一下,说无偿是不对的,因为你垫资建设,已经出了那么多钱,后面的运营是在收回你的本金,以及获得相应的利润。@日拱一卒无问西东 #中国水务#

全部讨论

谢谢详细细致的解答
BOT模式是说清了。
我看中国水务2023年报主营业务的“城市供水”板块中“城市供水建设服务”收入35亿元占40.2%,难道这35亿的营收全是BOT项目?

不是特许经营权的概念,是中国水务和政府成立合资公司,公司控股,然后永久性的拥有资产。

05-27 15:10

请问,特务经营权到期后是不是收回?

02-28 15:57

水务

2023-12-21 12:33

bot不能算营收吧,结合网友的信息,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中国水务与当地政府成立合资公司负责水务的运营,中国水务承包了合资公司的水厂和管道等工程建设,这样中国水务有建设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