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视角全面解读】创业板新规对市场潜在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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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将于2020年8月24日亮相,与之同步亮相的还有创业板交易新规。具体来说,本次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是在充分借鉴科创板既有经验基础上,兼顾创业板现有市场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引入创新机制安排,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我们通过对注册制的探究分析其将带来的影响,具体如下:

1. 新规则下创业板个股涨停难度加大

2. 一些传统的“连板”量化策略可能失效并且风险增大

3. 新股上市破发的机会增加,炒作新股的风气有可能得到压制

4. 投资者可以根据收盘后情况,再作出投资决策,给予投资者更多理性选择的机会和时间

5. 新规则可以有效抑制通过“博人眼球”的行为而达到操纵市场的目的,但“价格笼子”对正常的交易行为影响不大,仅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普通投资者与大部分限价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不必担心


NO.1  创业板新规主要内容

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将于2020年8月24日亮相,与之同步亮相的还有创业板交易新规。具体来说,本次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是在充分借鉴科创板既有经验基础上,兼顾创业板现有市场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引入创新机制安排,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

根据规定,创业板注册制下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变为20%。此外,当首只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上市,所有创业板股票以及相关基金均会自动变为20%涨跌幅。

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批通过审核并拿到IPO核准文件的股票,从它们挂牌上市的首日起,创业板全部“存量股票”的竞价交易将实行2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不再执行10%的涨跌幅旧规,超过20%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新规执行后,买卖创业板新旧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与科创板一样,创业板还设立了盘后定价交易规则:(1)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2)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3)每个交易日9:15至15:05,盘后定价申报不纳入即时行情;15:05至15:30,盘后定价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4)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另外新规也更新了公开信息的披露规则,我们列出了创业板新旧交易规则的对比,见图表1。


NO.2  新规的量化角度解读

2.1涨跌幅限制的放松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创业板新旧股票池涨跌停限制由10%比例变为20%比例是市场关注本次新规的重心,历史上创业板与科创板涨停与跌停统计见图表2、表3。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上市首日25只个股上市,其中涨幅超过100%的有16只,占比达64%,平均涨跌幅为139%,其中安集科技涨幅最大,上市当天涨幅达到400%。科创板上市首日总成交额为485亿,其中中国通号成交额最大达到97.62亿。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科创板股票仅有57支个股曾经涨停,一共制造出了89次涨停。相比之下,创业板个股超88.3%创造过涨停,并且其中80.43%涨停次数达到两次及以上。

从涨跌停次数上可以看到,新规则下创业板个股涨停难度将加大。

另外,新规则实行后,创业板的股票风险会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动幅度则变成40%,如果在涨停板买入,很多可能亏损40%以上。而有些投资者习惯运用的“涨停战法”,也将承受更大的风险。

另外,涨跌幅放宽至20%,先前A股适用的操作环境就会失效,也就是说需要更多的资金才能制造个股的涨停,且由于20%的涨停收益较大,许多投资者会选择兑现落袋为安,这样就加剧了封停的难度

2.2涨跌幅限制的放松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我们将科创板上市以来,平均振幅做了统计,见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科创板上市后,六日到十日振幅、六日到二十日振幅明显小于上市前五日振幅。

创业板新股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意味着在上市一周内,该股票的上市定价是否合理就可以得到检验,如果该股票估值过高,市场可以随时修正。同时,新股上市破发的机会增加,炒作新股的风气有可能得到压制。

2.3熔断临停机制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在新股上市的一周内,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30%的时候,会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为10分钟,这是第一档位;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60%的时候,会再次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也为10分钟,这是第二档位;10分钟后可以继续交易。停盘时间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复牌。在停盘期间申报的交易,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2.4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也就是说,没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这两个时段内,投资者可以像买卖普通股票一样,在交易软件上以盘后固定价格申报的方式发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竞价阶段并不会成交,而是在15:05-15:30这25分钟里,根据时间优先的顺序按照收盘价撮合成交。

这一规则对于投资者而言的主要作用为:投资者可参考收盘价格,再作出投资决策,可以给予投资者更多理性选择的机会和时间。

2.5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设置限价报单可以有效防止股价的大幅波动,尤其是快速的拉升甚至拉升到涨停。依据王燕鸣(2015)等人的研究,我国涨停板具有明显的“广告效应”,能够吸引投资者关注,而这种关注存在着被市场操作者利用的可能。

下面我们利用高频数据分析一个快速涨停的例子:

如上图所示,某个股在2020年3月26日10点58分18秒时,股价开始出现急速的拉升,而后又大幅回落。从tick数据看股价从6.61拉升至涨停7.23,涨幅高达9.38%,用时仅51秒。从我们有的每3秒的tick数据看,股价从6.70拉升至6.80仅用时3秒,并且6.75至6.79的报单是极少的;从6.87至6.99的拉升也只用时3秒,且6.91至6.99的报单也是极少的。从成交量上,在大幅拉升之前每分钟平均成交量为12.5万手,而在急速拉升后每分钟平均成交量上升为16.7万手,这侧面印证通过快速拉升至涨停板的方式确实能够吸引投资者的关注。

因为交易规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而绝大部分的挂单都在卖一到卖五,挂一个超出市价很多的大买单实际上吃到的绝大部分筹码还是在较低的位置,但却能够达到大幅拉升股价的目的,这对于流动性较差的股票,在20%的涨跌幅下可能会有更大的涨跌幅,所以加上2%的价格笼子是很有意义的。在2%的申报限制下,要达到同样的拉升效果,需要分步下单,整体的拉升速度放缓,操作难度与成本都会变得更大。


NO.3 总结

借鉴科创板上市后的经验来看,创业板制度改革后表现很可能趋同于科创板:即涨停、连板的股票数和频率都会大幅减少;改革后不利于市场投机操作;另外,制度的优化将驱动市场理性化,利好基本面优质的公司,也可以将市场关注点移至处于优质绩优公司的赛道。

主要结论如下:

新规则下创业板个股涨停难度加大;

一些传统的“连板”量化策略可能失效并且风险增大;

新股上市破发的机会增加,炒作新股的风气有可能得到压制;

投资者可以根据收盘后情况,再作出投资决策,给予投资者更多理性选择的机会和时间;

新规则可以有效抑制通过“博人眼球”的行为而达到操纵市场的目的,但“价格笼子”对正常的交易行为影响不大,仅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普通投资者与大部分限价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不必担心。

NO.4   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所有统计结果和模型方法均基于历史数据,存在失效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华创证券研究所8月18日发布的报告《创业板新规对市场潜在的影响分析》。

内容来源:华创金工——《创业板新规对市场潜在的影响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