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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SH600208)$ 实控人对上市公司侵占梳理

情况:今年1月5日,新湖中宝披露了关于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在回复公告中,新湖中宝称,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向其提供股东借款累计38.2亿元,其中9.7亿元已归还;截至目前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28.5亿元,另计提利息6.07亿元。

分析发现:即使已归还的9.7亿元,按照28.5亿元借款数额,2018年至今接近6年,利息6.07亿计算。每年单利4.2个百分点。公告显示:上市公司借债利息在7.8至11个百分点。

结论:

1、上市公司是“活雷锋”,高息借款,低息放贷给实控人。

2、实控人对上市公司侵占数额等于28.5乘以6乘以(7.8%减去4.2%)或者28.5乘以6乘以(11%减去4.2%),数额在6到11.6亿之间。前提是已经归还9.7亿,全部为无息贷款。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相关规定。。。. 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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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1:51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