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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吹毛求疵了。
供应链说白了就是中介业务,只不过建发的供应链业务多了其他附加业务,如仓储,金融,运输等,不是纯贸易的。如何确认业务收入,全额确认有全额确认的道理,按照实际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入也有道理,反正无论哪种,最后的归母利润都是一样的,只是营收差异而已,对他股权价值没有任何影响。
至于美凯龙一次性的财务收益,只是账面的假利润,这说法没错,但市场从来没有给过这个假利润估值过,明年消失也就消失了,有啥影响。当然如果美凯龙持续亏损,吃现金的话,影响比较大。
引用:
2024-04-12 19:14
$建发股份(SH600153)$ $厦门国贸(SH600755)$ $厦门象屿(SH600057)$
解读一下,很多代理业务没按照净额法,而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巨量虚增营收(至少****亿+);地产业务20-22高价拿地,计提跌价不充分,利润“有水分”;今年的利润质量很差,分红必然不达预期,目前账面的市盈率、分红率是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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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特别欢迎你跟我理性讨论。你说的两点呢从外部来看是很有道理的,也足见您对建发是有一定了解和思考的。
您说的两点我分点回复,一是建发有代理业务,也有自营业务;自营业务按照全额来算没问题,但按照新的收入确认准则来说,建发的代理业务是完全应该将收入减掉的(这部分收入在2000亿以上,搞点擦边球、跟审计讨价还价一下最后保留个500亿不得了了)。对当年的利润确实没有影响,但您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营收是特别影响建发在银行的授信额度的,而建发靠的就是高负债,赚资金的钱,后续影响您自己想一想。
二是红星美凯龙,其债务问题比大家想象地要严重,具体信息不方便说,您可以等美凯龙今年的半年报,而这部分的亏损对建发无论是并表利润还是现金流,影响都是存在的。

所谓的“仓储、运输”,绝大部分是租别人的仓库、找货代订舱。对于对应的货物,建发既只有“形式上”的控制权,而且对于代理业务,建发不能自主决定货物卖给谁,也不能享受货物的全部收益,对于这种业务,在会计准则第14号里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相关的修订案例您也可以看一看,证监局这次不是空穴来风,背后的影响业内早就听到风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