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都竹小仙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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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没有争辩,也无需争辩。我只是在各抒己见。
我要提醒一点是你要表述清楚你说述的拆出资金是指上市公司的拆出资金还是财务公司的拆出资金,两者有本质区别。
看你描述我猜测你所指的是财务公司的拆出资金,那么你也说了这些本质是同业存单,那么同业存单的风险有多高呢?
你要是非说这些接受同业存单的银行就是把这些钱贷给经销商了,我也没法证伪。姑且算是吧,那么这些风险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有多大呢? 中间至少隔了上市公司和财务公司存单关系,财务公司和银行同业存单关系,银行和经销商的借贷这好几层业务关系呢。
你要非说银行体系的风险很大,自身都难保了,借出去的钱有可能打水漂了,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吧[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