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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Sov_younger: 这个更是片面的看法,请仔细阅读原文
(三)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为什么]余额付款交易[为什么](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注意“余额付款交易”几个字,如果我没理解错误,请问有几个在支付宝里存20万,然后去付款?目前各大支付方式开通的快捷支付并非余额支付!//@Sov_younger:回复@老杨119:20w是硬伤
引用:
2015-07-31 22:19
原帖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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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 12:21

这才是正解!快捷交易不受影响的,而我从来都是快捷信用卡交易的。

2015-08-01 00:31

安全了才敢用,以后可以放心的用三方支付了,之前一直不大敢用余额付款交易,都是在支付宝用网银,支付宝余额一分钱都没有,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三方支付是利好!大利好!

2015-08-01 00:31

我也希望你的解释是对的,支付宝肯定不会有大量余额,但是肯定会有大量的钱是经支付宝中转出去的。希望这些钱不算

2015-07-31 23:29

请注意是一年总计20万,这个限制就很大了

2015-07-31 23:27

这个理解应该正确

所谓的余额就是允许你转到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钱,甚至你在财付通支付宝等等其他账户的钱总计也只能20W,银行要实现这个太容易了,只允许你名下的银行卡往第三方支付机构一年转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