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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立法旨在保护美国的基因数据和美国人的健康情况不被泄露,并阻止美国政府与中国公司签订合同。站在美国人的立场看,且不论药明能否接触到相应数据,立法保护一下也不无道理。至于美国政府与中国公司直接签订合同,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该法案通过,对药明的影响应该有限。医药行业的CRO业务外包和芯片封测外包一样,属于重资产劳动技术密集型业务。大型医药公司面对激烈行业竞争,需要极好的帮手,不管是时间效率,还是成本预算控制,药明既然能够深度嵌入,必然是能够帮助客户成功的。所以,该立法并不会阻碍药明与上游企业继续签订商业合同。
相较而言,如果将药明列入实体清单,可能问题会更棘手一些。因为可能因此断供药明的实验及生产设备,对于上游药企而言,则会对药明的业务能力产生怀疑。
最后,药明在全球布局,美国、爱尔兰、新加坡,可以调整的路径很多,具备相当的腾挪空间。当年美国对中国封锁禁运,香港成了“眼”,最终封而未封。所以即便通过,也不应当造成恐慌。
凡事都要权衡利弊,美国要赢医药竞争其实不难,只要花钱买管线就行了,反正美金的成本那么低。再说了,其实那些医药科学家基本上都是美国人…
引用:
2024-02-27 16:18
美国参议院将于3月6日就关于禁止美国联邦政府机构与中国华大基因、药明康德以及其他生物技术公司签约的法案举行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是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过程中的一个程序步骤。 2月26日开盘,药明康德港股和A股股价下跌约2%,不过随后跌...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