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宜通世纪虚假陈述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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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现已获一审胜诉。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团队认为:

2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3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索赔,诉讼时效至2025年11月3日。

2018年4月3日,宜通世纪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6月26日,宜通世纪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主要内容:

“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宜通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钟飞鹏、时任总经理郭汉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部分投资者起诉宜通世纪(30031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一审胜诉。宜通世纪202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有关材料,涉及27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80.66万元。

请受损投资者尽快参与。

作者:索赔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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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1:16

蜉蚍撼树,有个鸡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