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回应被限高:系小股东擅自操作所致,本人未受到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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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冯仑被限制高消费,执行法院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冯仑已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44.99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冯仑为万通集团创始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对此,5月8日晚间,万通创始人冯仑在个人微博回应称:网传本人被「限制高消费」,系91460200MA5RCFQR3Q(原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以控制的两个公司的公章擅自操作所致,该案面临的被执行事项并不涉及本人的支付义务,本人已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并未受到不良影响。

此前,冯仑曾被列为被执行人。2023年3月7日,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857.3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京04执4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2023年3月7日晚间,冯仑在微博转发风马牛社区微博回应自己成被执行人一事:网传「执行案件」系要求冯仑先生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但该等款项涉嫌系笃瑕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来源:企查查、@冯仑风马牛、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