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再次启动“反向讨薪”:2023年追回员工绩效薪酬43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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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近期发布的2023年年报中,一项引人注目的数据是银行向员工追回薪酬的记录。这一“反向讨薪”现象在金融行业中并不常见,再次引发了业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招商银行披露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招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391.23亿元,同比下降1.64%;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466.02亿元,同比增长6.22%。招商银行公布的2023年度报告显示,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招商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2023年,招商银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4415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4329万元。

去年底,#招商银行向员工逆向讨薪近6000万#词条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12月28日晚,招商银行发布监事会决议公告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时间要追溯到今年3月披露的招行2022年年报。

招行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人均退薪2.03万元,被要求“退薪”的员工数量占全部员工比例超过2.5%。

不少网友表示“第一次听说”:

问题是,什么条件可以触发“逆向讨薪”?

实际上,在一定情形下,银行保险机构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薪酬可被追回。据业内介绍,发生下列情形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向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比如:银行保险机构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的;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的;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等。

彼时,有一些深圳金融业内分析认为,像此次招行向相关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的背后,可能存在两个主要因素:管理人员业绩不达标或有渎职行为。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指出,金融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市场条件、业绩情况、承担风险、薪酬战略等因素,科学设定不同岗位薪酬标准,并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通知》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金融界、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