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超1100万!大华所“七宗罪”:涉长园集团财务造假,服务上市公司超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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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连续两年出具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再收罚单,罚没款金额合计超1160万元。

5月16日,深圳证监局公告显示,该局对大华所对长园集团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开出罚单,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罚没款合计达1160.38万元。此外,对该所注册会计师刘基强、张洪富、莫建民、陈良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官网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领先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综合排名第八”。立足于中国市场的大华所,常年服务客户有10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超400家、中央企业60余家,在国内拥有70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1500余名。

在拿到这张千万罚单之前,大华所曾在今年1-4月分别收到四张监管警示函。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以来,除长园集团外,该所还分别因在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勤上股份”)、珠海世纪鼎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纪鼎利”)、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盛能源”)、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际股份”)执业过程中违规收到监管警示函。而在更早前的2019年-2021年,大华所违规被罚的案例还包括奥瑞德蓝盾股份等。

5月16日,时间财经就前述行政处罚一事致电大华所,该所一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以不方便说”为由挂断电话。

与此同时,涉事的另一方长园集团方对时间财经表示:“我们在2018年已经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因信息披露违规在2020年拿到了行政处罚通知书。” 此外,时间财经在查阅长园集团2021年年报时也发现,该集团“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显示,服务机构仍有大华所。针对此事,长园集团方则表示,“是因为这个债券是2017年发行的,年报里就做了罗列。”

2020年10月24日,长园集团曾披露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经查,长园集团于2016年收购的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3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56%、15.21%;2017年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2.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8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82%、14.85%。

涉“七宗罪”

深圳证监局此次通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大华所在长园和鹰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操作期间,分别于2017年3月、2018年4月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内幕。

此外,深圳证监局也指出,大华所还存在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未勤勉尽责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书显示,大华所共存在七方面问题:包括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方面存在缺陷;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存在缺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审慎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审慎评价在实施分析程序时识别出的异常关系;未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合并报表时计算数据错误。

以“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方面存在缺陷”问题来看,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6月,长园集团以现金方式收购长园和鹰80%股权。该收购存在业绩承诺,即长园和鹰在2016年度、2017年度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少于3.5亿元;若长园和鹰业绩未达承诺目标,则业绩补偿义务人须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3.5亿元-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5亿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64.20%。

长园集团披露,长园和鹰2016年度、2017年度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3.32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约95%,接近达标。

对此,深圳证监局认为,大华所2016年未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未识别出长园和鹰因业绩承诺产生的舞弊动机和压力,未恰当评估长园和鹰在收入确认方面的舞弊风险,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等规定。

图源:深圳证监局官网

刚收4张警示函

而就在一个月前,大华所刚因执业的勤上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存在9项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据彼时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大华所对勤上股份营业成本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方面大华所在对勤上股份毛利率分析过程中,部分产品毛利率远高于上年,但大华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大华所也未获取教师薪酬标准,未对营业成本中职工薪酬的准确性进行分析确认。

图源:广东证监局官网

除此之外,大华所还存在对勤上股份消除保留意见的审计证据不充分、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最终,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林万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而在此之前的1、2、3月,大华所还分别因执业天际股份2019年-2020年度审计项目存7宗违规,在世纪鼎利审计工作中存5项违规,以及在斯盛能源2018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13项违规被官方通报并出具警示函。(北京时间财经 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