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仔细观察上半年东方甄选和与辉同行的报表,东方甄选盈利基本上一直达不到市场预期,与辉同行一直在超预期。看与辉同行的几场活动,基本上是赔本赚吆喝的路数,以与辉同行100人的新团队来看,不可能完成的,大型活动费人费钱,又没法和ZF收费。基本上是东方甄选在暗补贴着新公司。这样的路数放到上市公司里面都没法说的。比较一下上半年东方甄选和与辉同行几场文旅活动,场面上差一个级别。这东西不仅仅靠个人的,也是钱和人力堆出来的。。。所以说与辉同行和东方甄选上市公司的目标和定位不同了,没有啥好坏之分。。站在投资人角度,可以把与辉同行类比为一个上市公司体外独立的研究所。为啥要保持体外研究,目标不同了,体外更能发挥长期主义的优势。。当然,虽然体外,但不会允许外人参与的,道理显然。。未来基本就是这样的格局了,对东方甄选不一定是坏事,也许过些年坏事还能变好事的。。回顾下当年支付宝的案例,宜然。
聊聊依靠个人资源的经纪公司,明星制的公司最终的出路是类经纪公司。。不是说明星不值钱,是明星对股东不值钱。所以依靠明星的公司千万别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即使成为了上市公司也别买他的股票。因为这样的股票不值钱。。。套用一句网络用语,泼天的富贵凭啥能砸中毫无关系的公众公司股东?
第四说说剥离。。
不剥离行不行?到现在不剥离基本不行了,这应该是俞敏洪与董的共识。一方面与辉同行现在分走的GMV相当大部分是东方甄选的,但显然与辉同行的利润贡献很低。第二,与辉同行已经影响到了甄选本部的士气和声誉,水端不平了。第三,再不独立,事事甄选都要给与辉让路。
剥离价格订低了。是可以再高点,但几千万不重要,将来合作,比如供应链选择上,随便几千万都有的。。
定一个天价转让费可以不?不可以,一方面没钱,人就走了,除了挨骂啥也没剩下,双输。。天价转让费董能拿出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引入第三个投资人,但显然俞和董都不愿意看到,那样基本断了和东方系未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