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规则》的“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中规定: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告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