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去问老美,有无软件著作权,有无专利了。总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它文章中提到的老美的几个同行,研发费用为0的情况是什么状态??
如果没有研发费用,药明康德等CRO企业哪来的许多软件著作权,哪来的专利?外包研发成果不属于CRO公司,而属于客户,而CRO公司的软件著作权及专利属于自己所有,公司可以用软件著权和专利为公司谋福利,为客户高效服务,缩短工作时间。
这个是怎么理解?
反正可以通过财务上合理作假
是你不懂GAAP对研发费用的计量和入账
完全不同意。
这个是会计处理的叫法不同,是客户退款计入研发费用,不计减收入
这纯属扯蛋,不是研发人员,是无法体会研发费用比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