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数据(600242)索赔:证监局认定存在7大问题,挽损条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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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5日,中昌数据*ST中昌,600242)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铭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2022]82 号、[2022]83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监管局认定,中昌数据存在未及时披露股东借款、诉讼和子公司失控时点披露不准确等7个问题。上海公义之星梁律师索赔提示:自2020年01月17日(含)至 2020年06月2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0年06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填识别码201,进行索赔登记。

       广东监管局对中昌数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未及时披露三盛宏业借款及进展情况。中昌数据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于 2018 年1 月与银码正达(北京)等 27 家单位和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钰昌以 6.38 亿元收购北京亿美汇金公司55%股权。经查,中昌数据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提供的回复函及《借款协议》《承诺函》等资料。上述资料显示,三盛宏业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与银码正达及君言汇金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银码正达及君言汇金收到 4.43 亿元后将其中 2.43亿元借给三盛宏业。中昌数据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直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在披露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才予 以披露,且未充分披露《借款协议》关于计息期间的规定。

       2、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其进展情况。上海钰昌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向北京三中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等系列协议,返还上海钰昌已经支付的转让款 6.26 亿元及利息。中昌数据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才披露该诉讼事项。

       3、对子公司失控时点信息披露不准确。 2019 年 12 月 6 日,中昌数据披露公告称对亿美汇金失去控制。2020 年 6 月 30 日,中昌数据公布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将亿美汇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退市风险揭示不准确、不充分。

5、时任独立董事未履行定期报告审议义务。

6、时任监事未履行定期报告审议义务。

7、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中昌数据在 2019 年财务报告附注“关联方资金拆借”中,披露从三盛宏业转入金额 1995 万元,经查,实际转入公司金额为 10.28 亿元,相关信息披露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