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agong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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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能动力的小股东征集了超过1000万股的股票,合理要求在股东大会前进行提案发声。当中国证监会大力倡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分红率”等监管环境下,天能动力的管理层难道就是用“股东英文姓名不在册”这样拙劣的理由(见长图中IR的邮件回复)来搪塞小股东的吗?

热门回复

我也是一个看好天能动力的股东,持有1%以上的天能动力股份,关于43位中小股东提出提高分红,证明这些股东也是准备中长期投资本股票的,希望董事会同意43位中小股东要求召开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我也会在6/7参加股东大会。

中国内地人,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是通过结算中心持股的,都没有独立的股东名字,
真的是醉了。
中国人持股的都不是股东,香港人是股东,外国人是股东。中国内地人,不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是不是这个意思。[大笑][大笑][大笑]$天能动力(00819)$

支持,也建议推$天能股份(SH688819)$ 提案更有杀伤力,虽然隔了一层,但是A股上市公司证监会是可以干预的,要充分利用现在提升股东回报的政策导向

中国人有中文名,要什么英文名?在香港办事,通常也是用中文名字

中国公司法对开曼红筹公司没有管辖权,提证监会也没有意义,要向港交所投诉。另外可以通过券商证明股东资格和提提案,跟股东投票同一个通道

这就很过分了,通过港股通买的没有股东权利了吗?给证监会举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