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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九条 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主张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发生效力,并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
2024-01-29 16:55
ST天喻董事长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股民重大损失!持有的人团结起来,一起索赔,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全部讨论

01-30 11:32

不承担担保责任。主要这个民事赔偿责任吧,还有商榷。

01-30 07:21

可以取消担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