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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在线(06060)$四是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


叶海生还指出,2021年,我们将对标对表高水平开放要求,以证券市场开放为重点,提升境内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稳妥有序地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一是稳慎推进境内金融市场的开放。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政策,形成规则合一的债券市场开放制度框架和政策;稳妥推进境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研究适当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只能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境内金融期货交易的限制。


二是稳步推进股票、债券发行市场的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及汇兑管理政策;规范红筹股企业境内上市管理,放宽其募集资金购汇汇出限制,明确境外股东减持购付汇管理规则;继续做好“沪伦通”项下存托凭证(CDR/GDR)双向发行及跨境转换相关外汇管理工作。


三是推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制度实施。完善常态化QDII额度发放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QDII机构额度发放规则;适时提高QDII总额度,根据外汇收支形势灵活把握额度发放的节奏和规模,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健全QDII机构定期报告及监测分析制度。


四是改进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管理。优化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对保险机构境外直接投资(ODI)和证券投资实施分别管理;规范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管理,满足保险资金境外配置资产的合理需求。


五是推动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试点。继续推进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工作,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并完善相关外汇账户、境内外汇划转等规则,支持其代客结售汇业务的健康发展;选择部分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开展跨境业务试点,制定试点规则,合理确定跨境额度、业务种类、资金管理等,支持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发挥证券公司对外汇市场的积极作用。


谈到“在促便利的同时,应如何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时,叶海生表示,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无疑将面临一些挑战。2021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坚持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资本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和预警框架,及时预判、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无序流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一是加强形势研判、预判。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经济低迷、流动性泛滥、资产泡沫等状况,密切关注主要经济体财政/货币政策动向,定期分析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深入研究国外非常规刺激等政策对我国国际收支、人民币汇率、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做好对形势的研判和预判,为制定出台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加强对股票、债券市场外资流出入的监测分析,继续落实好日报和月报制度;完善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对外债权债务的监测,加强对重点机构,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城投企业外债变动的分析;密切关注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继续做好直接投资协同调查(CDIS)工作,加强存量权益登记数据信息的利用。


三是强化资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建立健全与开放进程相适应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提升跨境资本流动异常波动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的良好秩序。